科技成果:指学校所属单位或个人,承担国家、地方和企业项目或利用学校物质技术条件、执行学校工作任务所完成的具有实用价值的职务科技成果,包括专利和非专利技术、工艺、方法、设计、产品、材料等。
学校对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实行统一管理,自主决定采取转让、许可、合作或者作价投资等方式开展转移转化活动。
操作流程:
1、公示。成果完成人提出转化需求,将具体转化信息提供给产教融合发展中心,并在学校主页公示至少15日。
2、合同签订。公示期结束进行合同签订手续。具体合同签订手续详见“福建师范大学自然科学技术合同签订办理详细流程”。
http://cjrh.fjnu.edu.cn/9d/45/c15325a302405/page.htm
3、专利权人变更。转让及受让双方盖章后的正式合同及其他材料交给相关专利代理公司办理专利权人变更手续。
4、免税。自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权人变更手续合格通知书后,可以办理免税手续,具体办理办法详见“福建师范大学自然科学技术合同认定、免税备案、开票详细流程”。
http://cjrh.fjnu.edu.cn/9d/3a/c15325a302394/page.htm
5、收益分配。科技成果转化的收益分配,以横向项目立项的方式在科研管理系统登记并进行分配,具体办理办法详见“福建师范大学成果转化项目立项流程”及“现金奖励个税申报和发放办理流程”。
福建师范大学成果转化项目立项流程
http://cjrh.fjnu.edu.cn/a2/0c/c15334a303628/page.htm
现金奖励个税申报和发放办理流程
http://cjrh.fjnu.edu.cn/df/9c/c15334a319388/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