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自然科学技术合同信息填报、认定、免税备案、开票详细流程

发布时间:2021-10-13浏览次数:2713

特别注意:技术合同均应进行合同认定


一、技术合同信息填报

1.登陆科研系统https://kygl.fjnu.edu.cn/

2.在“合同管理”模块-新增合同

3.填写合同信息(统计归属一定要选“科技类”)

4.提交学院科研秘书审核

5.学院科研秘书审核后,自动转产教融合发展中心审核

(需要等技术合同认定通过后,才能通过审核)

系统提交材料:

1.技术合同(已签订)电子扫描件;

2.技术合同成本核算表合同总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2

(下载地址:http://cjrh.fjnu.edu.cn/xzzx/list.htm

3.技术方案电子版1份(招投标项目合同提供)

4.中标通知书(招投标项目合同提供)


二、技术合同认定

由学校统一提交合同认定机构办理;地理研究所技术合同认定请联系地理研究所经办人员。(完成周期约5个工作日)

如需加急,可自行前往合同认定机构办理。

办理地点:福建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福州大学老校区怡山大厦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9层908室)经办人:林艳女士 0591-83779637

注意事项:

如果需要《技术合同登记证明》《技术合同信息》等相关技术合同认定材料,可在科研系统合同管理模块下载扫描件(认定通过后1个月后


三、免税备案仅限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办理

待技术合同认定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办理。

办理完成后,学校会通知领取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
领取地点:行政楼614室

注意事项:发票开具时,应同时提供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1份)才可享受相应免税政策。


四、开具发票

办理地点:学校财务处收费管理科(电话:0591-22867508

报送材料: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1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

2.技术合同复印件(加盖合同章)1份。

注意事项(合作方为福州地区企事业单位的):

1.发票上应备注项目名称;

2.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的发票及银行回单扫描或拍照发送至cjxm@fjnu.edu.cn

技术转让的发票及银行回单扫描或拍照发送至cjxt@fjnu.edu.cn

邮件以“项目名称+学院+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


五、立项

1.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项目立项流程http://cjrh.fjnu.edu.cn/ywlc_15328/list.htm

2.成果转化项目立项流程http://cjrh.fjnu.edu.cn/a2/0c/c15334a303628/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