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移中心职能

发布时间:2021-09-16浏览次数:308

1.负责学校自然科学类的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服务工作,提供相关法律咨询与援助服务;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法规、条例和管理办法,协助制定校内项目管理政策,规范项目管理流程;编撰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协助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2.负责学校自然科学类横向科研项目的经费预算的审核与备案、立项与结题管理;负责四技服务合同、联合申报项目合同、对外委托合同(加工、测试、出版)的审核以及合同认定、登记、减免税、报备等相关工作。

3.征集、汇编与推介科技成果;收集、汇编与对接地市政府和企业技术需求;组织参加各级各类科技成果对接会和展览会;联络相关省市技术转移机构、中介机构、电子宣传平台,并协助做好专家库、成果库的建设。

4.负责知识产权申请预审核、管理、资助、奖励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知识产权的评估与评价工作;实时处理知识产权转让的审批、报备及收益分配。

5.负责校地(省市区县)校企合作建立的校级研究院(所)、校企联合工程研究(技术)中心、校企联合实验室以及校内技术研发平台等研发机构的管理、服务、考核工作。

6.联系各级科协系统和社团组织,办理对应的各类科技成果、个人荣誉奖项的申报;协助高校科协开展日常工作。

7.负责相关成果(论文、专利、横向项目、成果转化、标准、咨询报告等)的年度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