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教融合发展中心结题
1.联系委托方开具《结题证明》(点击下载);
2.登陆科研系统https://kygl.fjnu.edu.cn/;
3.找到需要结题的项目;
4.点击“办理业务”-“结题”,上传《结题证明》扫描件,提交科研秘书审核。
5.前往产教融合发展中心提交如下纸质材料:
(1)结题证明(1式1份)
(2)关于申请使用结余经费的报告(1式2份)
(3)福建师范大学自然科学横向科研项目绩效支出申请表(1式3份)
6.产教融合发展中心经办在科研系统审核通过
注意事项:
1.下列情况不需要提交《关于申请使用结余经费的报告》《福建师范大学自然科学横向科研项目绩效支出申请表》
(1)2023年3月以后签订的技术合同,未经合同认定的;
(2)结题后继续按原预算开支的。
2.无法开具结题证明时,请与产教融合发展中心刘老师联系0591-22869422
3.结余经费具体金额,请登陆财务系统查询。
办理地点:旗山校区行政楼614室,电话0591-22869422
二、财务处结题
需要提交如下材料(由产教融合发展中心准备):
1.关于申请使用结余经费的报告(1式1份)
2.福建师范大学自然科学横向科研项目绩效支出申请表(1式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