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经友好协商,拟将我校专利成果(专利①名称:一种土壤分析样品筛选-研磨可移动式一体机,专利号:ZL2013104331850;专利②名称:一种用于室内模拟的气体培养与采集装置,专利号:ZL2014104341185;专利③名称:一种新型的湿地淹水区井台状苗木种植台,专利号:ZL2014200232184;专利④名称:一种潮汐湿地土壤间隙水原位分层采集与过滤装置,专利号:ZL2017208845560;专利⑤名称:一种用于实验室使用的器皿自动清洗一体机,专利号:ZL2017208845325。发明人:胡敏杰等。)以专利权转让方式转让给福建省博成园林景观建设有限公司,转让价格共计拾万元整。具体双方责权利以及违约责任详见《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1日-2024年1月25日(十五日)。
公示期间,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校产教融合发展中心或校纪委纪检监察室反映该合同存在的有关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联系电话:产教融合发展中心0591-22860237;纪委纪检监察室0591-22867115。
特此公示。
产教融合发展中心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