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科技特派员技术需求精准对接工作的通知》(闽科农函〔2022〕88号)要求,请各单位组织和发动本单位教职员工登录福建科特派云平台并发布可对外提供(转让)的技术服务(成果),并汇总本单位此次发布的技术服务(成果)信息,于2022年11月30日前将汇总表(附件1)报送至产教融合发展中心邮箱cjxt@fjnu.edu.cn。
注意:根据《通知》,对通过福建科特派云平台成功对接技术需求和成果的科技人员,通过平台后台比对确认后,将优先予以考虑选认为2023年省级科技特派员。
产教融合发展中心
202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