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级科技特派员项目立项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9浏览次数:64

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2 年度省级科技特派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闽科农函〔2022〕37号)文件精神,2022年省级科技特派员的工作经费可以选择按50%实行年度包干,需要改为经费包干制的老师需重新填报预算表。

请各单位将文件精神及时传达,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延长至2022年10月10日上午12点,待审核后再进行系统项目信息登记。

关于经费包干制的几点说明:

1.经费包干制与凭票据报销不同。经费包干制指工作经费50%按“闽财教〔2020〕12号”文件规定凭票据报销在技术服务过程中发生的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培训费以及个人保险费用。工作经费余下50%为包干经费,用于交通、通讯和生活津贴补助,选择包干后不再报销这三个方面经费。

2.科技特派员在立项开支时需先选择是否包干,后续不再修改。但一种情况除外:因特殊原因未达到现场实地服务时间的最低要求但考核结果合格的科技特派员,按照“闽财教〔2020〕12 号”文件规定凭票据报销工作经费。即不能领取包干经费。

3.考核合格后一次性领取包干经费。科技特派员凭考核合格证明材料以及《福建师范大学科技特派员项目绩效支出申请表》(需学院及职能部门签章),按劳务酬金方式从财务处预约发放。包干经费需计个人所得税。

联系人:傅老师  22860237

附件:

1.闽科农函〔2022〕37号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级科技特派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2.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预算(包干制)

3.福建师范大学科技特派员项目绩效支出申请表



产教融合发展中心

2022年9月28日